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 贷赋,而民 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 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 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